近日,市政府辦印發《關于規范運輸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“低慢小”升空物及空飄物管控工作的通知》,規定在運輸機場凈空保護區域(以機場基準點為圓心、水平半徑55公里的空間區域)內,禁止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,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、動力傘、滑翔傘、無人機、風箏、孔明燈以及其他升空物體。
通知明確,空飄物防治重點區域主要包括機場及鄰近航道區域周邊廣場、公園、景區、公墓、施工工地、廢品收集點、露天垃圾站等。其中,榆陽機場空飄物防治重點區域主要包括榆林市體育中心和會展中心、榆林高新區沙河公園、榆陽區岔河則鄉(鎮中心區域)等;其他機場根據運行保障需求,參考榆陽機場確定空飄物防治重點區域。在防治重點區域內,未經屬地政府(管委會)有關部門批準,禁止或限制銷售和升放氣球等行為,禁止或限制使用祭祀布(幡)進行祭祀等活動;對可能形成空飄物的施工工地、廢品收集點、露天垃圾站等,由屬地政府(管委會)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,以免影響航班運行安全。
記者 滿孝永